关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负责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广师大〔2019〕64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广师大〔2019〕64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求,我院开展了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负责人的工作。

经过组织聘任考核小组,在个人自荐、资格审查、考核小组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我院决定推荐欧阳佳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专业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三天(2023.10.7-2023.10.9),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反馈。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10月7日--10月9日

联系人:程老师

办公室电话:0762-8883083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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