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师范生信息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原则

(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各填报单位应根据学校、学院、师范生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错报或漏报。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或书记为组长、副院长或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教务员和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常态化数据填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协同高效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三)按时报送、定期维护。各学院应根据文件要求和教务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完成师范生相关数据报送,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做好数据维护和更新工作。

二、数据填报分工

师范生数据填报是一项长期工作,其任务量大、涉及面广。为确保我校师范生相关数据依规依时准确报送,根据填报要求和填报数据涉及单位,作如下工作分工。

(一)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管理科。负责2022年上半年在校师范生(含2022届毕业生,即2018级至2021级共四个年级)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填写,如学号、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学院、专业、班级,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数据,并将我校师范生最终填报数据上报至“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做好数据存档。

(二)开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各开设有师范专业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准确报送2022年上半年在校师范生(含2022届毕业生,即2018级至2021级共四个年级)最新政治面貌、奖惩情况以及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累计教育实践周数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读情况和教育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各学院副书记应做好师范生最新政治面貌、奖惩情况的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教学副院长应做好累计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教育实践周数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读情况和教育实践任务完成情况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具体填写信息见附件2中的填写说明。

三、数据填报安排

(一)本次填报(首次填报)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管理科统计的2022年上半年含有师范生基础学籍信息数据报表(附件2),核对本学院师范专业、师范生人数是否与实际一致,确认无误后,按照填报要求完成其它信息填写。红色字体的为必填项,非必填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1。

各学院于2022年7月13日23:00前将填写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836587612@qq.com,发送表格命名格式:XX学院+2022年上半年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表。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8月26日提交至东校区行政楼202A办公室。

四、常规填报。

开设有师范专业的学院需在每年两个时间节点前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新招录师范生信息填报和在读师范生数据维护,要求10月30日前完成;二是每学年第二学期,重点进行毕业生相关信息更新,并于7月30日前完成(每年3月起至7月30日,系统中有履约任教义务的师范毕业生信息将与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对接)。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20-38256728。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2.2022年上半年我校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表

3.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说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7月8日

  • 附件【1.pdf】已下载
  • 附件【3.pdf】已下载
  • 附件【2.zip】已下载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江教育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源校区    邮编:517583    办公电话:0762-8883083    邮箱:dase@gpnu.edu.cn